【聚焦兩會】馬大龍:關於加快職業病康復機構建設的提案
近年來👱♀️👨🏻🏫,我國職業病人群每年都在不斷增加,2014年我國職業病報告總例數創造了新的記錄,達到29👩🦯,972例,比2009年的18🐎,128例增加了近40%,其中職業性塵肺病仍占絕大多數,達到26,873例,創歷年新高⚖️,顯示職業病防治形勢仍不容樂觀❤️。
為了減輕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的健康損害,減少或杜絕職業病的發生,我國製定📒、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別是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相關領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提出了“預防為主、治療為輔🥻,防治結合”的正確方針。但長期以來🚴♀️,卻忽略了康復保健在職業病治療中的特殊關鍵作用🌹。由於絕大多數職業病特別是慢性職業病都很難治愈,或根本就沒有治療藥物或治療方法,如矽肺👩🏼🎤💂🏼♂️、鉛中毒☂️⛅️、錳中毒、汞中毒、正己烷中毒🔶、丙烯酰胺中毒🧑🚀、三氯丙烯中毒🐒、二氯乙烷中度及許多化合物中毒引起的後遺症等等🥾🤤,只能靠康復訓練才有可能慢慢恢復👩🏽🦰。職業病康復機構可以指導🏗、監督、幫助職業病人群做好康復和保健🏄🏽,減輕職業病症狀、減慢職業病進展🧩🤌🏽、提高生活質量,減輕企業、社會與家庭負擔🫶。因而,對多數職業病來說如其說是治療不如說是康復👰🏼♂️。遺憾的是,我國目前尚缺乏專業化的職業病康復機構。雖然各省市都有職業病醫院,但均以職業病治療為主,由於很少配備相應的康復醫療器械和設備🙆♀️,所以很難發揮應有的康復治療作用。而綜合性康復醫療機構由於醫保或保險不能報銷而無法接收及承擔職業病相關康復保健任務,大量職業病患者的康復治療不能很好的進行💒🙇🏼,給患者及其家庭帶來了很多困難和不便,造成一系列嚴重的家庭和社會問題。我參加全國政協到貧困地區調研時📍,就見到農民工因職業病返鄉療養缺乏必要條件和專業指導,並拖累全家致貧的情況。
職業病防治法第八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醫療康復機構的建設”;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為切實落實這些規定,特建議如下:
1、建議相關部門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要轉變觀念,從只考慮”預防、診斷𓀇、治療”三項工作,改變為“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四項工作,並分解落實到職業病防治的各項任務中。
2、切實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的第八條規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將職業病康復治療和保健費用納入工傷保險,鼓勵一些康復醫療機構開展職業病康復保健工作🏖,鼓勵地方政府、企業、社會建立職業病康復保健機構,鼓勵一些符合條件的職工療養院、職業病醫院等配備職業病康復醫療器械和設備🧝🏿⚖️,開展職業病康復保健工作。
3👨🏼🎓、建議加強職業病康復工作的各層次人才隊伍建設,設立專業的培訓機構,滿足職業病康復的社會需求🚣🏽♀️。
(統戰部供稿)
編輯🧑🏻🏫📠: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