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19項職業衛生新標準
衛生部發布19項職業衛生新標準
發布日期:2006-11-19
衛生部近日發布2006年第16號通告,於2007年4月1日起實施《核與放射事故幹預及醫學處理原則》等13項強製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兩種粒度放射性氣溶膠年攝入量限值》等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新標準自實施之日起,舊標準同時廢止。
強製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GBZ113-2006核與放射事故幹預及醫學處理原則,GBZ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
衛生防護標準,GBZ117-2006工業X射線探傷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19-2006放射性發光塗料衛生防護標準;GBZ120-2006臨床核醫學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22-2006離子感煙火災探測器放射防護標準;GBZ123-2006汽車紗罩生產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74-2006含發光塗料儀表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75-2006γ射線工業CT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76-2006醫用診斷X射線個人防護材料及用品標準,GBZ177-2006便攜式X射線檢查系統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78-2006低能γ射線粒子源植入治療的放射衛生防護與質量控製檢測規範,GBZ179-2006醫療照射放射防護基本要求。
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GBZ/T154-2006兩種粒度放射性氣溶膠年攝入量限值,GBZ/T180-2006醫用X射線CT機房的輻射屏蔽規
範🧑🏿✈️,GBZ/T181-200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編製規範,GBZ/T182-2006室內氡及其衰變產物測量規範,GBZ/T183-2006電離輻射與防護常用量和單位,GBZ/T184-2006醫用診斷X射線防護玻璃板標準🛷。
(意昂2官网摘自《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