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報》♥︎:非法開展器官移植將重罰
《健康報》🫲🏼:非法開展器官移植將重罰
發布日期:2011-04-24
針對近期醫療機構從事非法器官移植活動有所抬頭的情況🈵,衛生部網站4月18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對開展器官移植的醫院和醫務人員的監管🐩,違規開展移植業務的醫院和醫生將被重罰。
《通知》指出,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衛生部相關規定,非移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摘取健康人體的器官。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履行職權,對於違法醫療機構,要依法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交易額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給予醫療機構限期改正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處罰♦️,同時降低或取消醫療機構等級;對於違法醫務人員,依法吊銷其執業證書;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人體器官移植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據悉👋🏻,衛生部將從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對本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工作情況進行排查,重點對非移植醫療機構違法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情況進行檢查🤣🕴🏼,對於違法違規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執法,決不姑息。衛生部將適時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將在全國範圍內通報✭。
(來源:健康報)
編輯💻: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