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兩會】顧晉:母嬰保健法應明確助產士執業地位
全國人大代表🥷🏻、意昂2平台首鋼醫院院長顧晉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明確我國助產士執業地位🔕。
隨著“全面兩孩”政策的放開,對優生優育🫱、母嬰健康等方面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
今年早些時候🧑🦰🍷,顧晉參加了清華大學衛生與發展研究中心一個專門調研小組,在全國多地進行了大範圍問卷和實地、實訪調查,發現了一些亟待改善的環節:助產士絕對數量不足;專業素質和教育程度偏低🕖🧩;培訓基地數量不足、覆蓋面不夠;缺乏獨立職稱體系。
顧晉表示,大多數國家或地區為了吸引和培養專業🧚🥉、勝任的助產人員🦡,其職務職稱體系其實相對獨立🪮,這已成為國際公認並推薦的成功經驗。中國現階段缺乏獨立的職業職稱體系,僅被納入護理職業職稱體系中評定,既形成專業性模糊、管理不便等弊端,又因其“非醫非護”造成所評非所用。由此造成的資源不合理配置,導致助產士職業發展緩慢、專業權威性較低,同時影響到助產士隊伍的穩定發展🥪。
“缺乏適用全國的專業執業法律法規,這是問題中的大問題。”顧晉介紹👩🏻🏭,“據清華大學衛生與發展研究中心2017年相關調查顯示,執業風險高被認為是助產士流失比例高的主要原因。”
顧晉指出🧈,在醫生、護士🥋、助產士三類母嬰保健人員中,只有助產士缺乏專門的“執業法”,盡管母嬰保健法及浙江、江蘇和北京等地的地方法規已在不同程度上對助產士體系做出規定,但仍有大量法律空白需要填補。
顧晉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牽頭,國家衛計委、人社部等部委參加🧑✈️,全國人大代表參與🧑🏼🍼。“增補有關助產士等相關從業人員的法定執業地位和職責等內容;明確在臨時緊急情況下助產士的權限和救濟補償規定,以保障從業人員的執業安全🤏🏿。”
同時建議😿,在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八章的基礎上,增補“母嬰保健從業人員責權利”章節👼🏻,以確立助產士的法定執業地位🕵🏼♀️,界定責權利,規範執業資格和準入條件✂️,以促進人力資源建設,保障母嬰安全健康。
(統戰部供稿 來源:中國婦女報)
編輯:玉潔